7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范围的通知》,新一轮试点工作首先在提取措施方面进行了优化,更好满足市民租房安居需求。
第一是优化提取措施。一方面,划转房租频率增加“按季直付”。对于租金支付周期为季付的,公积金中心按季划转可提取的公积金至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当季房租。另一方面,扩展业务申请时间。凡房屋租赁合同在备案有效期内的缴存人,均可申请“直付房租”业务,支持存量合同办理。
第二是扩大试点范围。试点住房出租机构由3家增加至4家(新增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其中,2家商品房租赁住房合作单位的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增加至3个。试点扩面面向全市住房出租机构开放,凡有意愿参与试点工作的住房出租机构,均可与公积金中心沟通对接,待符合系统对接标准和业务规范要求后,可开展试点工作。
整体而言,《通知》发布后有效解决了季付合同、存量租房不能办直付的问题,并进一步扩大了政策惠及面,从公积金端提升缴存人租金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