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于海宁 闫宇晨 孙钦凡)7月8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局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以及曾受训诫警告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70余人进行法治教育,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自觉性,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运河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从三个关键方面入手进行了宣讲:在强调社区矫正重要性的同时,阐述了社区矫正的作用,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自己所接受的矫正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重新融入社会的重要契机;同时,详细讲解了社矫对象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让社区矫正对象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接受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最后,着重强调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让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代价,从而增强其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矫正机构的教育管理,努力改正自身错误,做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