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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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范朝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依托各地现有文化内涵丰富、艺术水平精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的旅游演艺项目,按项目类(含实景类、剧场类、园区类、特色类)和活动类等类别,遴选产生40个左右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同时,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制作精良、创意独特的红色主题旅游演艺项目。
《通知》在附件中明确,第二批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申报基本条件包含:项目的性质应属于旅游演艺,以游客为主要受众,是具备相对固定的演出人员、表演区域和演出时间的营业性演出。其中,红色主题旅游演艺应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新时代4个历史时期所形成的革命精神、革命事迹和英雄人物为核心创作内容。项目的演出地点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演出状态正常(季节性因素停演除外),首演时间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项目的申报单位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不是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旅游市场黑名单。项目不存在政治导向、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近3年内(营业不足3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问题。2023年已入选首批40个《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的项目不参与此次申报。
《通知》提出,申报主体为旅游演艺项目的经营单位。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要统筹做好本地区旅游演艺精品项目的审核、推荐、申报工作,每省(区、市)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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