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创始人
2025-07-16 0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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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5-045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金额下限为7,500万元,上限为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截至2025年7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79.9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241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成交的最高价为5.80元/股、最低价为5.2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75,864,030.9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回购期间,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卖出124.4万股,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卖出100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回购前后股本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系:(1)在股份回购期间,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的11,874,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2)在股份回购期间,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43,000股未按照披露用途实施转让的股权激励股份注销登记。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共回购股份13,799,89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556%,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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