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聚焦防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守护农村集体资产安全
创始人
2025-07-15 19: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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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到辖区镇人民政府,就近期在审理王某、辛某村干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正式送达《司法建议书》。此举旨在凝聚法治共识,共同筑牢土地管理防线,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权益和农民合法权益。

背景与关切:触目惊心的犯罪与深层次的隐患

近期,三原法院审理了两起涉及辖区镇村干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某村干部王某、辛某共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并获得利益。通过审理,我们发现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法律意识严重淡薄

部分村干部对《土地管理法》、《刑法》关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的禁止性规定和法律责任认识不清,错误地将集体土地视为“私有财产”或“权力寻租工具”。

权力滥用与监管缺位

违规操作: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决定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尤其是耕地、基本农田)。

暗箱操作: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流转、征收补偿、项目开发等环节,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文件、隐瞒信息等方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给集体组织或个人谋取利益。

监管薄弱:对村级组织土地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机制未能有效落实,给违法行为留下了空间。

利益驱动与风险漠视

受巨大经济利益驱使,个别村干部铤而走险,对非法经营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抱有侥幸心理。

司法建议的核心内容:

依法履职,坚决处置,维护法治。

为切实维护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护土地资源,消除违法状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院提出以下司法建议:

对本案涉及的以及辖区内其他已掌握的非法转让土地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对经核查属实的非法转让土地行为,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及其他配套法规,及时、果断地启动行政处罚。

严格落实法定处置措施,对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守护好每一寸宝贵的土地资源!

作者:郭津津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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