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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创债市场发展迅速,为债券市场“科技板”的推出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市场基础。但目前科创债市场仍存在发行人结构失衡、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升、投资者准入门槛待优化等问题。“科技板”有望为科创债市场发展提供新的契机,从而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更好地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科创公司债与科创票据发展现状对比
科创债是由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发行或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债券品种。科创债满足了科创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体现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融资需求的精准适配。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出前,根据债券申报、发行场所的不同,科创债分为科创公司债与科创票据,两个品种逐渐形成了差异化、互补式的发展特点。通过分析两个品种的差异,可以进一步促进科创债在不同市场共同发展,发挥“科技板”的政策优势,通过市场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硬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关键领域高效配置。
(一)债券品种
近年来,公开募集发行的科创公司债只数、规模大幅高于私募发行(见表1),且增速较快,这与发行主体多为高评级企业、优先选择公开发行品种有关。2024年,公募科创公司债发行438只、5448.15亿元,较2023年分别提升71.76%、77.27%;私募科创公司债发行100只、623.71亿元,较2023年分别提升29.87%、16.45%。
2022—2024年,科创票据也以公开发行方式为主,短期融资券与中期票据是其主要发行品种。其中,中期票据发行增速较快(见表2)。2024年,科创类短期融资券发行325只、3087.50亿元,较2023年分别提升22.64%、19.02%;科创类中期票据发行293只、2570.46亿元,较2023年分别提升115.44%、113.28%。
(二)发行人主体级别
2022—2024年,发行主体主要为央企、地方国企及金融机构等高评级企业,科创公司债与科创票据的发行主体均呈现出AAA级占比较高的特点(见表3、表4)。其中,2024年AAA级主体发行科创公司债441只、5548.25亿元,分别占当年科创公司债总额的81.97%和91.38%;AAA级主体发行科创票据455只、4853.26亿元,分别占2024年科创票据总额的71.65%、84.49%。
(三)发行期限
科创公司债以中长期融资为主,期限以3年期、5年期居多。2024年,5年期科创公司债发行241只、2600.56亿元,占当年科创公司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80%、42.83%。科创票据则以短期融资为主,2024年3年期以下的科创票据发行360只、3441.40亿元,占当年科创票据发行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69%、59.91%。其中,1年期及以下的短期融资券与超短期融资券占较大比例。
科创债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中小型科创企业融资难
当前,科创债市场发行人结构向国有企业中的高信用主体倾斜,未能有效发挥对民营企业、中小型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功能。2024年,科创债总发行规模为11815.74亿元,国有企业发行10683.32亿元,占比达90.42%。近三年的AAA级别主体发行只数、发行规模也占据绝对领先地位。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例,2022—2024年累计发行的科创票据中,AAA级发行主体占71%,且单笔发行规模超15亿元的主体主要集中在电信、能源等传统领域。
但科创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存在轻资产运营、研发投入占比高、盈利周期长等特点。其财务数据难以满足信用评级机构的刚性要求,在当前市场的债券审核标准下,通过债券市场获得直接融资支持难度较大。
(二)债券信息披露体系未完全适配科创企业
目前,沪深北交易所、交易商协会已发布相关指引、指南,推动了债券项目信息披露标准化、模块化。但目前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指标、业务指标等并不完全适配科创企业,难以展现科创企业技术优势、估值、独特的指标等信息,导致投资者评估其技术可行性与市场前景难度加大。信息不对称加剧逆向选择风险,削弱了市场定价效率,制约了科创债对技术创新支持作用的发挥。
(三)信用评级体系有待完善
当前债券信用评级体系依赖财务数据和历史信用记录,难以反映科创企业的技术迭代、市场前景等科创属性。科创企业多为轻资产、高研发投入型,缺乏可抵押有形资产和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传统评级模型难以对科创企业发展潜力进行量化分析,无法全面评估科创属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创企业的债券融资。
(四)债券期限未完全适配科创企业发展需求
科创债产品期限与科创企业研发周期存在一定的错配,即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与科技创新活动的较长周期、较大不确定性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科创企业经营具有研发阶段现金流不稳定、企业收益呈非线性的特征,更需要中长期资金支持。然而,目前科创债与普通债券期限无实质区别,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资本对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支持效果。
进一步推动科创债发展的建议
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后,沪深北交易所及交易商协会随之发布配套细则,国内科创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科创债有望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从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两个方面重点提出了对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支持。在当前的政策基础上,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尚有优化空间。
(一)解决中小型科创企业增信困难
当前债券市场增信方式以资产抵押、质押为主,即使采用第三方增信,也通常要求反担保措施。对于中小型科创企业,需要突破传统增信方式,建立政策增信兜底、市场风险共担、注重技术价值的增信体系。
1.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和规范,培育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推动知识产权评估、交易和处置标准化,支持科创企业以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增信工具。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产品,分散和化解风险。
2.发挥数字信用创新效能
大数据技术、机器学习算法有助于挖掘数据潜力,提高信用评估的精准性。数字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发行人信息披露效率,提升信息透明度,助力其主动披露研发进展、技术壁垒和市场前景。此外,推进全国民营中小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为市场提供全面了解中小科创企业的渠道。
3.提升政府性增信的支持作用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区域内科创债发行的引导与支持作用,发挥政策类增信工具的兜底、引导性作用,地方政府通过设立科创债专项增信基金、科创类担保公司等支持区域内中小科创企业融资。
(二)打造适配科创企业的信息披露体系
当前债券项目信息披露以财务信息为主,并不完全适配科创企业的特性。对于科创债发行人,需建立“技术价值可量化、动态信息可追溯、风险收益可评估”的信息披露体系,消除科创债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差。
1.细化科创属性信息披露指引规范
研究推出科创债信息披露指引,提高科创债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针对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专利数量等多项指标明确披露标准,提升企业在研发投入、成果产出、成果利用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完善度。制定知识产权披露指引,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框架,更好地展现科创债发行人的企业特性与独特价值。
2.建立科创信息动态披露框架
提升信息披露的持续性,要求科创债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分阶段、持续披露关键项目进展、风险变化及资金使用情况。通过高频次、节点化、可追溯的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动态评估科创项目的价值与风险。
3.完善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机制
针对科创企业的高成长、高波动、投资回报周期长等特点,通过调整项或细分评级模型,将科研投入、知识产权质量、核心团队稳定性、对国家战略发展领域贡献、风险因素等指标作为评级的重要得分项,打造科创企业的专属信评体系,让评级结果更直观地反映科创企业的发展潜力。
(三)培养专业的科创债投资者群体
1.吸引中长期资金投资
鼓励债券投资者更多投资科创债,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提升中长期科创债占比,更加适配科创企业的资金需求。将科创债纳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的重点配置范围,设立国家级科创母基金,通过债转股投资,构建耐心资本生态。完善信用债市场生态,提升科创债的投资吸引力,降低融资成本。
2.发挥地方专项基金区域带动作用
鼓励地方政府成立专项基金,用于认购本区域的科创债,为本地区科创债发行人提供资金支持,也能增强投资者对科创债的投资信心,以进一步促进区域内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促进金融资源与科创产业紧密结合。
(四)进一步提升科创债品种创新力度
1.优化产品设计
多样化科创债的含权条款设计,更加匹配科创债发行人的风险收益特征。推出与科创企业研发进度、专利成果挂钩的浮动利率债或收益分成债,可设置“里程碑条款”(完成技术突破后提高票面利率),平衡高风险与高收益;提升科创债与其他专项债券品种的融合力度,如推出碳中和科创债,专项支持新能源、碳捕捉等低碳技术研发,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投资趋势结合,吸引绿色资金。
2.提升股债联动效应
加强可转债对科创企业的支持,降低科创债发行人的财务成本。可设计推出“拟上市公司(Pre-IPO)科创债”,为计划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提供短期直接融资,期限与上市周期匹配,利率可与上市估值挂钩。允许债券嵌入“上市失败回购条款”,降低投资风险,提升投资吸引力。
(五)加强监管政策引导,拓宽科创债业务渠道
1.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科创债的展业积极性
提升监管评价加分力度,鼓励承销商主动承销民营科创债或中小企业科创债等产品。加强官方路演渠道的支持,加大对科创债项目的推广力度,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中介机构责任边界,降低承销商的“兜底式”责任承担风险。
2.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引导
定期组织科创债专题路演或培训活动。根据科创企业的不同行业特点,举办分行业的路演活动,更精准地向投资者介绍不同行业科创债的特点和优势,培育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关注科创企业的成长潜力和长期价值,为科创债市场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
3.构建科创债指数体系与特色交易板块
可设计推出反映科创债市场整体态势以及不同细分领域状况的指数体系,推动科创指数化产品的发展。同时,设立专门的科创债交易板块,既有利于集中监管与规范,也可提升科创债的市场辨识度与投资吸引力度。
债券市场“科技板”的推出,不仅是直接融资工具的创新,更是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突破,为我国科创债的发展注入了制度创新动能。通过多样化的支持举措,将系统性提升科创企业的融资便利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地。
编辑: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