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转自:荔枝新闻
为减轻孕产妇家庭的经济负担,从今年7月1日起,江苏正式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实现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零”负担。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凡参加江苏省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在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含期间发生的合并症、并发症诊治费用)经基本医保、生育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产妇小吴和家属正在办理报销流程。作为新政的受益者,小吴十分惊喜:“我一共交了10500元,报销了8100元,最后我算了一下自己一共花费了2400元,还挺惊讶的。”
记者从南通市医保局了解到,截至7月10日,南通已有322名参保人员享受到共计39.58万元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待遇,大大减轻了孕产妇生育费用负担。值得一提的是,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由系统自动结算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仅需支付自理费用。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医保服务站工作人员季绘红介绍:“分娩住院期间,如果说是因为治疗生育引起的并发症,或者是合并症及剖宫产手术附带子宫肌瘤、阑尾切除手术时候的一些医疗费用,超过相应支付的限额以上的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报销是70%,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报销是60%。”
为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今年以来,江苏出台了多项政策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例如南通市在本月起,提高了产前检查费用限额,准妈妈们在孕期进行必要的检查时,医保基金将承担更多费用,有效降低了个人自付压力。南通市民姚芳说:“现在报销的额度也大了,有很多东西都是可以直接报销掉的,所以对我们宝妈来说减轻了很多的负担,正好我们八月份生宝宝,赶上了这个政策,觉得自己特别的幸运。”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医保管理科科长丁鹏介绍:“我们提高了产前检查的待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产前检查报销的费用由原来的400元/人提高到1000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由原来的1000元/人提高至1200元/人。”
记者|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彭迪帆实习生|郑熙玥供片台|南通台编辑|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