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多措并举确保自7月15日起有效施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持续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切实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持续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提升个体工商户登记“三化”水平。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原则,制定实施《青海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查规范》,指导登记机关有效落实个体工商户“一照多址”、经营者变更或继承、注销登记等具体规定,持续提升个体工商户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推动“个转企”一件事高效办成。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青海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通过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动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清税信息核验、企业印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等“个转企”关联业务“一次集成办结”,提升“个转企”的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支持行政许可变更或延续。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原个体工商户已经取得的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符合《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支持依法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
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为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精准服务,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根据本地区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发展阶段、行业类型等,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分型分类,并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另册管理,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依法撤销登记。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切实履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牵头职责,以《规定》施行为契机,指导各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