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廊坊日报
在中国传统的为人处世观念当中,“合情合理”算得上是一个比较普遍的准则,对于一些比较重视此道的人而言,其在进行任何行为之前,都会去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合理”,同样在产生矛盾的时候,也总是会纠结于自己是否“有理”、对方是否“不占理”。
这样的人在与人发生争执时常常会争得面红耳赤,仿佛只要争出个高下来,自己才不会损失什么,对方就成了自己的“手下败将”。这种事事都要争个“理”儿,实际上完全没有必要。在争执发生的一瞬间,或者是在你思考某些事是否“合理”时,你就已经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这种所谓的“理”其实很多都没有去争的价值。尤其是在处理冲突和矛盾时,只要正视事件的始末、摆正自己的位置就可以了。
“六尺巷的故事”都耳熟能详,你让三尺,我让三尺,道路也就宽广了。我们在同别人争执得“理”的时候,还要考虑“人气”和“人和”,你把别人争得一无是处,别人也就离你远之。因为别人看到你的强势和不可亲近,也就不愿意与你为伍,在你有困难需要帮助时,你争“理”的状态会让人心悸,让人冷落于你。人不可能都是顺利的,也不可能都是平安的。在国际争端中,还有忍让,更何况与我们的家人、与我们的同事、与我们的朋友,更不值得去事事都要争个有理了。绝不能因为一时之气去争“理”,而失去朋友,而失去和谐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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