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记者 向军 北京报道
深圳发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
6月6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加大优质多元消费供给,以及加强政策支持和配套保障三个方面,提出39条具体措施,全方位扩大消费需求、繁荣消费市场。
在“降低租购房成本”方面,深圳明确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另据本地媒体援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消息,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的相关实施细则正在起草当中。
记者注意到,除了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深圳还提出:落实国家稳住楼市股市各项工作,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特别是在全屋智能方面,深圳专门列出其中一项要求“加速推广全屋智能产品”。具体做法是:支持在新建居住建筑及旧房改造中推广应用全屋智能,鼓励智能家居企业在家居卖场、购物中心、大中型社区设置全屋智能体验馆,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全屋智能样板间,组织“家居换新”、“家电焕新”、全屋智能“深圳购物季”等促消费活动。在国际智能家居博览会、深圳国际家居展等展会平台设置全屋智能专项展区,展示全屋智能领域前沿技术和产品。鼓励新立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不低于深圳《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普及型等级建设实施全屋智能。
这是贯彻落实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精神和行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首次在促消费文件中强调稳楼市,明确将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随后,西安、青岛、长沙、深圳、珠海等全国多地跟进出台住房公积金优化调整措施,涉及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面。
其中,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自3月24日起实施。
具体来看,深圳上调了最高(基础)额度: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同时,深圳调整了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购买本市首套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含未成年子女和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本市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1至5月,深圳新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41%,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长44%,相关指标领跑四大一线城市。
《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去年全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的金额达到2720.57亿元,比上年增长33.93%;租赁住房提取人数2257.44万人,比上年增长22.28%。
深圳此次《方案》也提到,缴存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
除此之外,深圳还提出,将出台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巩固和完善“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结构,推出更多高品质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深圳市人才工作局此前透露,截至2024年底,深圳累计为各类人才配租保障性住房超18万套,面向人才家庭配售住房近4万套。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深圳允许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将与现有住房信贷政策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