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支付新规落地一年有余,从业机构仍在合规调整中。7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日前公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显示,支付机构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获准更名为北京有赞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赞支付”),同时同意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亿元。在本次变更前,有赞支付的注册资本为1.5亿元。
综合人民银行官网披露的信息,有赞支付成立于2008年8月,于2012年6月获得北京、上海两地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支付业务许可,后于2013年7月获批准进行牌照增项,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增加浙江、广东、辽宁等区域,同时新增互联网支付业务资质。2025年6月13日,人民银行同意有赞支付缩减业务类型,退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保留储值账户运营Ⅰ类业务,即有赞支付将不再开展预付卡相关业务。
有赞支付本次变更动作,主要是为了向支付新规靠拢。按《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同时,结合《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亿元的“门槛”外,随着支付机构经营地域范围的扩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也应对应增长。
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目前,有赞支付尚未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对于本次增资、更名的主要原因、何时能够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有赞支付进行采访,有赞支付方面回应称,根据《管理条例》,更名和增资主要都是合规性的要求。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当前业内持续开展的更名、增资动作,旨在更好地符合当前支付“基本法”的相关要求,能够使得支付机构从工商名称层面更具辨识度,而增资相关动作也能够增强其资本实力。
“充足的资本是支付机构抵御风险的重要保障。增资可使支付机构拥有更雄厚的资金基础,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支付系统故障导致的资金损失、市场波动引发的流动性风险等,维持业务稳定运营。”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补充道。
事实上,《管理条例》落地后,支付机构陆续迎来了“变更潮”。仅2025年以来,业内已有30余家支付机构获批进行信息变更,包括更名、增资、股权结构调整、牌照注销整合、高管变更等动作不断。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管理条例》落地后,市场上共计80余家支付机构名称未达标。密集变动后,截至7月13日,根据人民银行行政审批公示页面,市场上仍有36家支付机构名称中未包括“支付”字样,不过已有部分机构获得监管更名许可,例如有赞支付。在未进行更名的支付机构中,也有机构表示正在推进更名事项。
另结合业务类型来看,当前未完成更名的支付机构业务类型多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而这类机构也是退出市场的“主力”。就在7月11日,人民银行“已注销许可机构”页面发生更新,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粤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牌照被注销。
2024年7月9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落地,提出过渡期为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至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对于后续支付机构合规走势,苏筱芮认为,短中期内,支付行业洗牌状态仍将持续,存量支付机构面对洗牌,选择横向拓展“支付+”解决方案、拓展合作商户及场景方成为了大势所趋。后续,预计支付科技创新、切入垂直场景商户以及出海探索将成为支付拓展业务、谋求增长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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