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说反诈 | 谨防冒充官方机构清退学费的诈骗行为
■ 文/胡斌
近期,有犯罪分子通过伪造“教育部退费公告”,诱导受害人转账购买基金,最终卷款跑路,非法占有受害人资金,是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种。该诈骗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
近年来,此类诈骗案件高发,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已被公安部列为重点打击对象。案件的主要特点是,犯罪分子冒充权威机构人员,增强可信度,伪造群聊氛围,在微信群安排“托儿”假扮退费成功者,制造虚假信任,通过非法获取的培训记录、联系方式进行定向行骗和精准诈骗。同时,诱导投资返利,以购买基金、国库券返利为幌子,先用小额返现骗取信任,后大额收割,受害者往往被骗数万至数十万元,甚至背负贷款。受害者在虚假平台填写的银行卡、验证码等个人信息被泄露,还可能会遭遇二次诈骗。这种诈骗手段,严重破坏了政府公信力,损害公众对正规政务服务的信任,影响了正常的金融市场。部分诈骗团伙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还会进行信息倒卖,形成黑色产业链。
司法机关对于这类严重的犯罪行为应予严厉惩处,从重处罚组织者,对参与技术支撑、信息贩卖者均按共犯论处。同时,冻结涉案账户,尽可能挽回受害人损失。
为防范此类诈骗行为,全社会应提高警惕。首先,强化信息监管,政府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获取培训信息的行为,打击黑色产业链;加强反诈宣传,通过短信、社交媒体广泛推送预警信息,曝光最新诈骗手法。其次,快递企业要加强寄递安全审查,坚决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严防伪造公文流通;建立可疑包裹举报机制,对频繁寄送“教育部”“退费”等字样的快件进行重点筛查。再次,教育培训机构要优化退费流程,退费必须原路返还,禁止附加任何投资条件。最后,公众应警惕诱导投资,任何退费通知应通过教育部门的官网和学校、培训机构等官方渠道确认,不轻信短信,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不明二维码,不下载非官方应用市场的APP,发现受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作者系中国快递协会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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