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公平正义,自古以来就是老百姓的朴素追求,也是艺术创作的重要元素。 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检察侦查专业化发展迈上新台阶,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统筹加强检察侦查机制、机构和专门化建设,更好地助力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当天晚上,由中央电视台、最高检影视中心等出品,演员张译、李光洁、蒋欣等领衔主演的首部检察侦查题材电视剧《以法之名》在央视八套黄金档开播后迅速引发观剧热潮,成为今夏又一爆款剧集。该剧以独特的检察视角,聚焦司法系统内部的自我净化,为观众呈现了一场关于法治精神的深刻探讨。
诠释司法反腐的检察担当
作为首部聚焦检察侦查工作的影视作品,《以法之名》将镜头对准检察侦查这一惩治司法腐败的前沿阵地,不仅填补了法治题材影视创作的空白,更以直面社会痛点的勇气,真实展现了检察机关高质效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实践成果,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侦查干警的担当作为。 检察侦查工作虽肩负着惩治司法腐败的重要使命,却因专业性强而鲜为人知。《以法之名》讲述了以海东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检察官洪亮、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郑雅萍为代表的检察官,在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领导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稳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捍卫司法公正的故事。该剧以通俗化表达打破专业壁垒,既保持了法律严肃性,又通过艺术转化让司法工作可感可知。 在艺术呈现上,该剧独创“案件融合”创作手法,将多个真实案例的艺术提炼贯穿全剧。不同于简单的案件复现,创作者对大量司法腐败案件进行深度解构,提取最具典型性的细节元素,通过“碎片化植入”的方式重构艺术真实。无论是老检察官临退休前的执着坚守,还是犯罪嫌疑人在墓碑前的细微动作,这些经过淬炼的生活细节,既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实现了“似曾相识却不完全对应”的艺术效果。正如导演傅东育所言,创作团队在走访百余位检察官的基础上,通过艺术加工实现了生活真实向艺术真实的升华。 该剧引发的某些程序性质疑,恰恰反映了法治题材创作的特殊性。艺术创作不必拘泥于严苛的办案流程还原,而应着眼于法治精神的本质传达。这种“合理的真实性”追求,正是对“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创作规律的生动诠释。或许正如创作者所期待的,这部剧的最大价值不在于提供标准答案,而在于通过艺术化的表达,激发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持续关注与思考。
去脸谱化式的人物塑造
“男主洪亮没有主角光环,性格还有些佛系。请假这段好真实,打工人狠狠共情了。” “李人骏到底是好是坏,这个人物塑造真是打破了‘非黑即白’的角色滤镜,太复杂了。” …… 《以法之名》播出后,广大观众对剧中接地气、去脸谱化的人物塑造讨论热烈。 导演傅东育表示,主创团队特别希望通过人物设计,表现我国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司法者面临的困境以及坚守。“他们穿上检察服是司法者,回到家中可能要面临生活中的各种人情世故。他们会被生活磨平棱角,但因为是检察官,当面对情与法的时候、需要在正义与邪恶之间作出抉择的时候,他们必须有勇气和责任,必须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以代理检察长李人骏为例,其行为动机始终游走在正义与私利之间,让观众难以简单判断其真实立场。在万海案中,他为了能顺利升职,不顾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坚持推进案件提起公诉。东平市公安局局长许言午的前后行为反差,更是引发观众广泛讨论和多重解读。乔振兴的意外死亡案被定性为自杀,他不仅未加质疑,还阻止乔振兴的表弟秦锋继续深入调查。而在关键时刻,他暗中向秦锋透露了乔振兴生前的行动轨迹,助其继续追查真相。在洪亮遭陷害时出手相助,为其洗清冤屈。这种复杂的人物塑造,不仅增强了剧情的悬疑性,更引发了关于法治与人性的深层思考。 “洪亮这个角色一出场就要离职,作为十一部的检察官,他经常因为查‘自己人’受埋怨。但慢慢往后你会发现,他虽然有些怂、偶尔流露小失落,但到了关键时刻、到了较真的时候,他所有的行为都迸发出一种近乎固执的勇气和不容置疑的职责操守,他追求公平正义的心依然滚烫。”参与了《以法之名》审片工作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部检察官助理杨佳音表示,她在剧中看到了活生生的、真实的检察官形象。 “通过这次出演,我更加理解作为一名检察官的使命和担当。他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命运,容不得半点马虎。”演员李光洁说。
真实案件融合的艺术淬炼
《以法之名》创造性地实现了从生活真实到艺术真实的升华。这部剧并非简单地将现实案件照搬荧屏,而是通过艺术的匠心独运,将多个真实案件的精华萃取、融合。 这部作品历时3年精心打造。主创团队走访了4个省的十几个基层检察院,查阅陈年旧案、旁听案件审理,熟悉检察侦查工作的办案流程,还采访了百余名办案检察官及多名涉嫌司法腐败、职务犯罪的在押人员,深入了解“坠入深渊者”的心路历程。最高检影视中心更是全程参与创作和指导拍摄,确保每一场戏都符合法律程序。 剧中那些令人过目难忘的细节——临近退休检察官的执着、犯罪嫌疑人在墓碑前的微妙举动,乃至上级指导组面对饭局邀约时的谨慎态度——无不闪耀着真实的光芒。这些细节或许并非完全来自某个具体案件,却因其对司法生态本质的准确把握而显得格外真实可信。 值得注意的是,该剧并未刻意追求程序细节的绝对精确。正如导演傅东育所说:“我们走访了100多名检察官,但创作终究是艺术加工。”这种艺术化的处理非但不是缺陷,反而为观众提供了思考空间——通过适度的“留白”引发对司法公正的深层探讨。 剧中,几个关键案件深刻展现了司法不公对普通人命运的摧毁性打击,以及检察干警追寻真相的艰难历程。 在万海案中,企业家万海被诬陷为黑恶势力头目,莫名背负“万家灯火娱乐城伤害案主谋”等罪名。为保护遭人胁迫的儿子万潮,他被迫认罪。结果企业破产,父子离散。更残酷的是,儿子为替他讨回公道,反被真凶打成重伤。直到检察机关重启调查,这场悲剧才得以终结。 张文菁案则呈现了理想主义者的困境。怀揣法治梦想的律师张文菁,竟被栽赃为黑恶组织成员。若非指导组明察秋毫,她的职业生涯与人生信念将彻底崩塌。 在乔振兴案中,乔振兴被黑恶势力所害,却被伪造成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畏罪自杀的情况。其遗孀和女儿不仅要承受丧亲之痛,还要忍受“贪官家属”的污名。 这些案例揭示了一个残酷现实:一个错案足以摧毁几代人的生活。剧中人的遭遇让“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这一命题变得无比具象——司法天平稍有倾斜,便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 正是基于这样的人文关怀,该剧在展现司法纠偏过程时,格外凸显了法治工作者群体的专业与担当。无论是洪亮对蛛丝马迹的敏锐洞察,还是郑雅萍对办案程序的严苛把控,都生动诠释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深层含义: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当检察官们顶着压力还原真相时,他们挽救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清白,更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仰。 在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的今天,《以法之名》以现实主义笔触记录火热法治实践,既是对检察侦查工作的艺术礼赞,更是对公平正义永不褪色的时代讴歌。这部剧的成功实践表明,只有扎根法治土壤、呼应群众期待的文艺创作,才能真正奏响时代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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