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1.97亿元,支持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受灾地区积极应对洪涝、台风等灾害影响,开展农业生产救灾相关工作。
重点对农作物改种补种、灾损农业设施修复、农田疏渠排涝等救灾措施给予适当补助,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助力夯实秋粮丰收基础。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编辑:赵野平
编审:安轶伦
审签:李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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