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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周世祥)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拟创建该类团队200个,并进行持续跟踪支持和典型宣传。
据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遴选范围限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申报团队应拥护党对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潜心教书育人,勇攀科学高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团队成员应具备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人数配置合理,其中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8至25人,理工科类团队成员20至60人,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的成员数量可适当放宽,前三批已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再参与创建;团队应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分工明确,运行机制顺畅,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合理,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完善、有效,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未发生过师德失范、违纪违法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省(市)各高校要围绕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创建指标,按照自愿申报、逐级遴选的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创建活动。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并通过中期考核、统一认定等工作程序最终认定本轮“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通知》强调,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各地各高校要结合现有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在发展通道、科学研究、激励政策等各方面做好“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支持保障工作。教育部和各地各校要对团队创建示范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