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不仅反映党员干部的品质与修养高低,更关乎作风形象好坏、人心向背。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常照小事小节之镜,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并非抽象空洞的概念,而是体现在党员干部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的实践之中。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在细节上放松要求,甚至出现思想麻痹懈怠的情况,认为“小事小节无伤大雅”,对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在利益诱惑面前,思想防线逐渐松动,从最初的“小毛病”开始,一步步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实践表明,小事小节虽小,但绝不能忽视,一旦放松警惕,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损害党的形象和事业。因此,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小事小节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经常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性要求,真正让党性的光辉在细微处闪耀。
原则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底线红线。坚守原则重在重视小事、留心小处、管住小节。面对各种诱惑和干扰,能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考验党员干部是否具备坚定的原则性。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在小事小节上放松了对原则的坚守,认为偶尔违规一次无关紧要,心存侥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却觉得只是“小意思”;为了图方便违反程序工作而忽视原则等等。殊不知,一旦在小事小节上突破了原则底线,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贪欲的洪水便会汹涌而至,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应当时刻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在小事小节中严守纪律规矩。
人格,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行为准则和精神风貌的综合体现。对于党员干部来说,高尚的人格不仅是个人修养的重要标志,更是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基础。因此,党员干部应严格要求自己,从细微之处做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涵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远离低级趣味,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始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的家风涵养高尚的人格,以高尚的人格赢得群众的尊重、信任、支持和拥护,让人格的力量在小事小节中感染身边人,不断凝聚起党群干群同心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