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高效调解、柔性解纷,达到了定分止争的效果,使得民营企业有了适时调整的机会,避免了因诉讼对企业经营造成的进一步冲击。
5月,因吉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吉林省某包装有限公司货款69万余元,吉林省某包装有限公司将吉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坦言,企业经营面临短期的资金周转困难,目前没有一次性偿还货款的能力,但是愿意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希望能够给企业一点时间。了解到被告困境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引导其换位思考,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建议双方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僵持的局面逐渐破冰,最终达成限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同时,原告也充分体谅被告的难处,同意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保全,并表示今后若有机会,还愿意与被告再次达成合作意向。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让“两难”变“双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口号”,而是审判机关在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践行助力营商环境的法治初心。安图县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深化举措,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通讯员:崔馨园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