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事执行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什么是社区矫正检察
社区矫正检察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的法律监督,主要针对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管理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检察监督,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发现社区矫正工作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调查评估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二)对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三)对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及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四)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五)对变更刑事执行、解除矫正和终止矫正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受理申诉、控告和举报,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社区矫正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可以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作者:苗芊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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