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嘉兴日报
■久 云
最近,嘉兴有两条有关交通安全的新闻,我们不妨放在一起来说说。
一条新闻是,秀洲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智驾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引起了国内众多媒体的关注,因为它太过新鲜: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宋某和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想到餐厅离家不远,宋某便启动车辆的智能驾驶功能,让车子自己“开”回去。
途中,宋某发现交警查酒驾,试图倒车逃跑,后被执勤民警截停。经检测,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秀洲法院最终判处宋某拘役1个月15日,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宋某就是人们常说的“大聪明”,醉酒之后竟然想着用智驾把车子“开”回去。其付出的代价是被判拘役,虽是缓刑,不用坐牢,但毕竟被判有罪,有犯罪案底,这将会对他本人及其子女造成怎样的影响,大家都明白,代价不可谓不惨重。估计宋某肠子都悔青了,后悔开车出去喝酒,后悔酒后没有叫个代驾。不过话说回来,宋某也应该感到庆幸,因为这个代价并不是最惨重的——设想,其危险驾驶行为若是酿成交通事故,导致本人或他人伤亡,这个代价才是毁灭性的。宋某难道没有关注前不久小米汽车高速爆燃致3名女大学生死亡的事故吗?竟然敢把自己的性命完全交给智驾系统,不客气地说,这真够愚蠢的。
正如本案承办检察官所说的,智能驾驶系统不能取代驾驶员的专注和判断,驾驶员始终是驾驶车辆行为的“完全责任人”。当前智能驾驶技术仍处于“辅助驾驶”阶段,远未达到真正的“自动驾驶”水平,所以需要驾驶员“手不离方向盘、眼不离前方路”,当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时,其行为便构成危险驾驶罪,智能驾驶绝非醉驾的通行证。
另一条新闻是,随着嘉兴气温一路攀升,一些“飙车族”“炸街党”又蠢蠢欲动。嘉兴交警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对追逐竞驶、非法改装、摩托车闯禁等违法行为将进行严查和曝光,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一起为城市按下“静音键”。
在此,我们有必要复习一下危险驾驶罪的定义。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罪名。醉酒驾驶机动车,无论是否造成事实性危害,均构成危险驾驶罪。驾驶机动车(包括摩托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情节较轻的,虽不构成犯罪,但也会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
在“飙车族”“炸街党”眼里,飙车或许是一件很炫、很燃、很帅、很酷的事情,殊不知,只有他们那个小圈子的人才这么认为,在正常人眼里,飙车不仅不帅不酷,而且很愚蠢很讨嫌,“有病”“神经”“没素质”“没教养”“吃饱了撑的”是人们对“飙车族”的普遍评价,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扰得人们不得安宁,如影随行的交通风险让人们胆战心惊,而极高的事故率、伤亡率更是让飙车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如此害人害己害社会,帅在哪里?又酷在哪里?
上一篇:守好用好“黑土粮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