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黄泽芳 陈飞兵 记者 高荣华)近日,《黔南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为0至12岁残疾儿童提供全方位康复救助。《办法》覆盖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及孤独症儿童,包括黔南州户籍或持居住证满6个月的非户籍儿童。
《办法》明确,手术类救助每人不低于1.5万元,涵盖人工耳蜗植入、眼科手术等多项治疗。康复训练补助分为两档:0至6岁儿童按照当年中央、省最新标准执行;7至12岁儿童每人每年1.4万元,最长补助10个月。辅助器具适配方面,不同辅助器具每个服务周期内不超过3件,双耳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可一次性适配2台,0至6岁自费人工耳蜗最高补助5万元。
据了解,救助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等代为申请。通过审核的儿童,监护人可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或经县级残联审核同意的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为确保政策落实,州、县两级财政将救助资金纳入专项预算,并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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