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对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经与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华泰联合证券变更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持续督导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与长江保荐签订《持续督导协议》,长江保荐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承接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长江保荐将委派熊又龙先生、张毕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华泰联合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1.长江保荐简介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法定代表人:高稼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长江保荐成立于2003年9月26日,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限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成立至今,长江保荐累计完成百余单IPO项目、近百单再融资项目。
2.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简历
熊又龙: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泰祥股份(833874.NQ)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保荐和主承销,上海凯鑫(300899.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和主承销,华阳变速(839946.NQ)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保荐和主承销,泰祥股份(301192.SZ)向创业板转板上市保荐等项目。
张毕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力佳科技(835237.BJ)北交所公开发行项目,鄂中生态等IPO项目,天风证券2017年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项目,云煤能源、集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捷安高科、天基生物等十余家新三板挂牌项目。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光幸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持续督导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