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上海警方刚刚通报:杨浦一居民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造成火灾,致4人不同程度烧伤,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通报,2025年7月7日3时55分许,铁岭路某小区一居民楼底楼发生火灾。经查,系该楼居民孙某某(女,51岁)违反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楼楼道内,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起火造成火灾,致4人不同程度烧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区域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按照规定停放和放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警方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原标题:《上海警方: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道停放致火灾,4人烧伤,车主被刑拘》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邬林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