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股份”)于2025年7月9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这一举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回购注销原因及规模
长华股份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160,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1,225,793股变更为470,065,79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71,225,793元减少至470,065,793元。
债权人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华股份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若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不同类型债权人还需按要求携带其他相关文件,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事项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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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 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 |
申报时间 | 2025年7月10日起45天内(9:00 - 11:30;13:30 - 17:00) |
联系人 | 公司证券部 |
联系电话 | 0574 - 63333233 |
传真号码 | 0574 - 63304889 - 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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