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衡水市地下水管理条例》施行
本报讯(记者焦磊)近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衡水市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衡水市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城市,地下水位曾一度持续下降并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随着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地下水管理立法工作须进一步加大力度。《条例》于2024年12月31日由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3月27日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利用、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明确了地下水管理的原则,完善了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程序及规划水资源论证体系,规范了地下水利用管控措施,明晰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下一篇:河北省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