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持有公司股份3370.6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28%)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文谦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5年7月9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方面,黄文谦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回溯黄文谦先生此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需满足相关承诺且符合法律法规,在公告期限内以合规方式减持,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等事项相应调整)。截至公告披露日,黄文谦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黄文谦先生将根据自身、市场及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存在实际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不过,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相关要求。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黄文谦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减持计划实施后,黄文谦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及基本面均无重大影响。广大投资者需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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