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阚莹莹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十条措施分别聚焦促进畜牧产能稳定、支持养殖场降本增效、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扶优培强龙头企业、做优做亮畜牧品牌、大力拓展消费市场、提升市场监测预警能力、优化猪肉储备调控机制、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提高资源要素保障水平等十个方面,促进四川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畜牧产能稳定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养殖场(户),省级财政按照30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对超额完成生猪、牛、羊年度出栏目标任务的市(州),省级财政分别按照超额部分50元/头、200元/头、30元/只的标准给予激励。
支持养殖场降本增效方面,支持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对符合国家补贴政策的畜牧业设备加大报废更新补贴力度、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方面,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强制免疫补助。支持县级兽医实验室和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完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
扶优培强龙头企业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园区、畜牧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对纳入国家培育计划的产业集群每年给予3000万元支持。对肉类精深加工集群进入省级先进制造业重点集群培育的,培育期间每年给予2000万元支持。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肉制品加工企业,对专精特新企业能力提升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做优做亮畜牧品牌方面,培育一批品质好、特色足、带动强、名气响的“川字号”畜禽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打造“四川黑猪”、黑山羊(绵羊)、高原牦牛等区域公共品牌。
大力拓展消费市场方面,推广新零售、“直播+”等新模式,推动“四川黑猪”(乌金猪、藏香猪等)和牦牛肉(奶)等特色产品进入大众餐桌,推动四川畜禽产品出口日本、韩国、东南亚等。
提升市场监测预警能力方面,支持建设全省生猪生产智慧管理平台,实现生猪养殖存栏、出栏等数据精准监测。推动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监测数据共享。
优化猪肉储备调控机制方面,当价格过度下跌触发二级预警时,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及时提出临时储备收储计划建议,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于一周内启动收储;当价格过度下跌触发一级预警时,按照应急程序立即启动收储,每次收储量原则上不低于3000吨。
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方面,将生猪价格保险升级为生猪养殖综合收入保险,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不超过2000元/头的基础上,补充提高生猪死亡风险保障至最高1200元/头。探索开展畜禽活体抵押、农产品仓单质押业务,推行以不动产权证书附记养殖设施信息为融资增信的新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抵押率。
提高资源要素保障水平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牧业重大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面落实支持畜牧业生产用地有关政策,保障畜禽养殖和生产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需求,按规定减免或缓征养殖场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