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58万元罚款。
同时,钟某明(时任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2.9万元罚款。
上一篇:德勤为香江商学院-城西国际大学经营学博士项目授课
下一篇:嘉化能源:耗资1.19亿元累计回购1.04%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