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杭州市就《支持类脑智能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支持类脑智能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围绕类脑智能创新链布局类脑智能产业链,围绕类脑智能产业链强化类脑智能创新链,加快类脑智能产业化项目建设。对政策实施期间增资扩产,且设备、软件和洁净厂房装修(不含一般厂房装修)三项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类脑智能项目,给予项目设备、软件和洁净厂房装修三项投资总额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亿元。
支持类脑智能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对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长期主义者的坚定前瞻布局类脑智能未来产业,抢占类脑智能未来产业发展先机,根据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适用对象和重点支持领域
适用对象。本措施适用于依法登记注册,从事脑机接口、类脑计算等类脑智能重点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
重点支持领域。本措施重点支持脑机接口和类脑计算两大领域,其中脑机接口包括不依赖于外周神经和肌肉的直接脑机交互,以及依赖于外周神经和肌肉的间接脑机交互;类脑计算包括借鉴大脑处理信息方式,以更少的器件、更低的功耗和更高的能效比实现的新型计算范式,以及为实现新型计算范式而建立的软硬件生态(详见附件)。
二、支持类脑智能产业研发创新
(一)支持承担国家、省重点科技专项。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承担国家、省重点科技专项或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对立项文件未明确地方配套要求的类脑智能项目,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资金的2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对企业提出的能够解决类脑智能产业链关键核心问题,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立项但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的类脑智能项目,市本级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年度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对经营规模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增量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类脑智能企业,按增量部分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年度研发投入总量达到1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经营规模超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增量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类脑智能企业,按增量部分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度研发投入总量达到5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三)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对类脑智能企业应用技术交易平台获得国内外类脑智能领域的技术成果用于产品开发,按年度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应用技术交易平台以“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将科技成果输出给类脑智能企业使用,并成功实现产品应用落地,按年度实际成交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4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四)支持重大创新载体建设。支持类脑智能企业通过并购、自建等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省级企业海外研发机构以及依托企业建设且绩效优秀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按实到省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列入创建名单的概念验证中心,市本级给予50万元创建补助。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按年度服务绩效,市本级每年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补助。对新获批的类脑智能企业牵头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类脑智能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组建的创新联合体,按照现有政策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支持类脑智能产业集聚发展
(五)支持注册成立类脑智能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聚焦硬件与核心器件、算法与数据处理、应用与平台、设备与器材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布局发展类脑智能业务,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对以类脑智能产业为主营业务的新注册成立企业租房,按年度实付租金的4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补助期最长三年。对企业成立后三年内上规,在其上规年度,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支持类脑智能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围绕类脑智能创新链布局类脑智能产业链,围绕类脑智能产业链强化类脑智能创新链,加快类脑智能产业化项目建设。对政策实施期间增资扩产,且设备、软件和洁净厂房装修(不含一般厂房装修)三项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类脑智能项目,给予项目设备、软件和洁净厂房装修三项投资总额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亿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七)支持类脑智能企业做优做强。支持类脑智能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的成长路径,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硬核科技能力,持续做优质效、做大规模。对类脑智能企业首次被认定为新雏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按现有政策给予奖励。对类脑智能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八)支持产品开展临床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对新取得国家、省临床试验批文的类脑智能产品,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或优先审批程序的类脑智能产品,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三类医疗器械、创新型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类脑智能产品,每个产品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产品就高、补差、不重复,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九)支持新产品示范应用。支持个性化诊疗、智能辅助诊断、药物研发、康复与护理等应用端,以及智能传感器与边缘计算、智能家居与智能安防、智能交通与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与低空经济等应用端,探索打造类脑智能新产品示范应用典型案例。支持类脑智能新产品申报首台(套)产品,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目录。对年度首台(套)产品对非关联方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产品最高补助5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十)支持类脑智能产业平台建设。按照“一核两翼”总体布局,支持余杭区创建类脑智能未来产业先导区,鼓励滨江区、萧山区加快布局,推动形成“两翼”驱动发展格局。支持相关园区聘请专业的类脑智能特色园区运营公司进行园区运营与管理,加速类脑智能企业孵化。对以类脑智能为主导产业创建的省级小微企业园、四星级小微企业园、五星级小微企业园,一次性给予园区运营与管理公司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四、支持类脑智能产业生态建设
(十一)加强类脑智能人才保障。建立健全多层次类脑智能产业人才培育体系,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联合培养高素质产业人才。支持类脑智能领域人才团队申报国家、省和市级人才计划。探索建立类脑智能人才评价标准,在高层次人才评价中予以支持。对类脑智能企业,按照研发团队人数和研发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的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名额支持。(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十二)支持类脑智能企业融资和社会资本投资。支持政府产业基金加大对类脑智能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链主型企业、金融机构等组建类脑智能产业基金。对类脑智能企业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市场化投融资机构股权投资,且年度实际到账资金达到1000万元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对依法设立的市场化投资基金,年度投资类脑智能企业实际到账资金达到5000万元的(不含约定反投),按年度实际到账资金的2%对基金管理公司给予奖励,单个公司最高奖励500万元。(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十三)加强产业空间供给。利用创新型产业用房、工业标准厂房和国有企业建设的产业空间,打造若干类脑智能专业园区,充分保障类脑智能企业发展空间需求。鼓励区、县(市)依法采取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类脑智能产业项目用地。对类脑智能专业园区,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依法简化环评办理流程。(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
(十四)鼓励产业开放与合作。鼓励类脑智能企业与脑科学、神经科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医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机构加强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或创新中心,共同制定行业标准,推进数据共享、隐私保护、伦理审查等。鼓励类脑智能企业参与全球性项目。支持类脑智能企业开放部分研究成果吸引外部科学家参与验证;提供低成本软硬件开源平台,吸引全球创客开发创新应用,加快构建开放、可持续的产业生态。(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本措施自2025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实施。本措施各条如涉及补助(奖励)资金,(五)(六)(七)(八)(九)(十)(十四)条由市经信局负责落实;(一)(二)(三)(四)条由市科技局负责落实;(十一)条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落实;(十二)条由市委金融办负责落实;(十三)条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本措施所列补助(奖励)标准,均按最高标准执行,补助(奖励)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本措施补助(奖励)资金,有额度限制,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措施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的,按上级政策调整。
附件
重点支持领域
脑机接口领域重点支持脑机接口材料、脑/肌信号采集设备、神经信号处理芯片、神经调控芯片、生物传感芯片、神经信号传输芯片、脑电设备、脑起搏器、神经调控植入体、神经电刺激、脑机接口装置、脑机接口范式、脑功能成像、脑信号特征提取、脑信号编解码算法、神经信号编解码算法、脑信号解析、脑电数据处理、多效能神经调控、人工视听觉感知增强恢复、脑控机器人、脑控智能辅具、脑控外部设备、神经控制设备、智能仿生假肢、穿戴式外骨骼、脑机融合关键技术和核心器件、脑仿真与脑模拟、脑科学大数据云平台、脑机接口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向和相关延伸领域的技术研发、软硬件产品开发、项目建设、生产制造和示范应用等。
类脑计算领域重点支持低功耗类脑计算芯片、类脑感算存一体芯片、新型类脑计算存储器、类脑传感器、类脑微纳光电器件、类脑网络学习框架、类脑异构融合计算框架、类脑计算通用编程框架、类脑计算基础软硬件工具、类脑形态计算方法、类脑仿真、类脑计算神经网络、神经形态计算、类脑计算和感知系统、类脑计算模型、兼具生物合理性和计算高效性的脉冲神经元模型、面向空间计算的类脑神经元模型、类脑突出连接和信息传递、类脑计算关键技术和核心器件、类脑数据库、类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向和相关延伸领域的技术研发、软硬件产品开发、项目建设、生产制造和示范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