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防止“逃逸式辞职”成为贪腐“避风港”。
最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直指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问题,还披露了四川成都、广西桂林、重庆等地在防范和查办这事儿上摸索出的招数,
什么叫“逃逸式辞职”?
乍听起来,这是个很学术化的名词,其实通俗来解释:就是一些不法公职人员,用提前退休、辞职等方式,妄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或者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利用原有职权影响力继续“捞取”好处。
很显然,这是一种逃避责任的“策略性”辞职:表面上是正常离职,实则玩的是“权钱交易”。
这种情况不是新鲜事了。早在2022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发过一篇《深挖政商“旋转门”背后腐败》的文章,当时就提到了一些监管部门的官员,离职退休后,转身就去企业捞好处。
那篇文章里,头一回提出了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的说法。后来,这个说法越来越被大家熟知,被提炼成了“逃逸式辞职”,还入选了当年反腐十大热词。紧接着,这个热词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三次全会和四次全会上都被提及,列入文件。
到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门部署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开展系统整治:“逃逸式辞职”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综合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逃逸式辞职”是一种新型的腐败行为,本质是权力套现的遮羞布。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年6月10日所公布的案例: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郑鹏违规投资贷款客户理财产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逃逸式辞职”违规到贷款客户任职取酬。
还有,2022年7月4日公布,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退休前夕辞职,到与原任职务有业务关联的企业领高薪,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腐败的典型。
诸如此类的公布案例,粗略数数,还真不少。
总体而言,这些行为都呈现出形态隐蔽,套路花样多的架势。
第一种是最简单的,干部在任时就干了违纪违法的事儿,想着提前退休或者辞职转岗,躲开惩罚,实现所谓的“安全着陆”。
第二种就更“精明”了,搞“期权式”交易,在位时啥好处都不收,等转岗之后,立马就“盆满钵满”。
第三种,相对危险的是,有些提前就做好打算,任期间利用职权影响力,为自己铺好“后路”,离任后,大搞“权钱交易”,妄图延续“权力余温”,利用铺设的关系网继续“捞油水”,把国有企业资源变为私有领地。
第四种,更隐蔽的是“影子股东”们,通过代持、信托等金融工具继续吸血。这就像“病毒变异”:传统受贿是明抢,“逃逸腐败”则是潜伏感染,破坏市场公平,更让群众质疑反腐成效。
不管哪种花样,逃逸式辞职频出,已经充分说明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确已形成。
今后,反腐败只会越来越严,这些不法之徒,正在被逼从原来的寻租场域中退出。
毋庸讳言,“逃逸式辞职”就像一场精心策划的“胜利大逃亡”,假借“市场行为”掩饰权钱交易本质、采取“层层嵌套”为腐败披上“隐身衣”。
这些都为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和技巧提出新的课题。
6月以来,中央纪委多次表态,要彻查干部辞职前3年的行为,盯紧干部在岗期最后几年的审批权、项目权、人事权。
就拿这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文章内容来看,各地已经总结形成了许多制度性经验,比如利用大数据平台和数据分析系统,“穿透式”深挖细查涉案人员腐败问题,重点核查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是否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建立离职前审核制度等。
例如,湖南省纪委监委全面起底省管企业“逃逸式辞职”问题线索,针对2024年下半年以来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发现的8家省管企业“逃逸式辞职”问题,目前已协调地市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有关问题线索10余件。
再有,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打出“监督+教育”组合拳,利用大数据赋能监督的优势,实时动态防控。目前,该平台汇集全区57家区属国企全量数据,已推送预警信息315条。
还有,成都市纪委监委正在推动市属国企建立离职前审核制度。按照“先审后离”“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对其离任岗位涉及的相关经济责任事项开展审计,强化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监督。总之,一些国央企“逃逸式辞职”频发,反腐形势严峻,这场较量,恰如“猫鼠游戏”的升级版:老鼠学会装死,猫就必须进化出热成像视力。
伴随反腐“工具箱”越来越精密,“逃逸式辞职”最终将从“灰色通道”变成“死亡隧道”。一场清理门户的风暴刮起:离职不等于安全着陆,反腐没有“退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