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晚,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铭智能”,300462.SZ)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上海证监局查明,华铭智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华铭智能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收购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利科技)100%股权。聚利科技于2019年10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聚利科技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等产品销售中存在第三方居间、代理等服务。
聚利科技对相关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以下不当:聚利科技将第三方居间、代理等服务所产生的部分费用确认为研发费用,但该类服务主要内容是进行销售推广、商务沟通、协助聚利科技获得销售订单等,应分类为销售费用,聚利科技未严格按照业务性质进行确认;同时,聚利科技还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准确计提销售费用的情形。
上述问题导致华铭智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对聚利科技上述费用按照业务性质确认并按照权责发生制调整以后,经测算,华铭智能2020年涉嫌虚增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8.76%;2021年虚减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6.9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AFC系统集成、道路交通ETC业务、热管理系统设备业务三大板块。公司的主要产品是AFC设备类、AFC技术服务收入、ETC相关收入、热管理设备销售。
财报披露,2024年,华铭智能实现总营业收入6.26亿元,同比上升4.22%;实现归母净利润-1074.63万元,同比下降84.63%。
华铭智能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18亿元,同比下降27.16%;归母净利润-450.55万元,同比上升75.84%;扣非净利润-753.14万元,同比上升64.09%。资产负债率30.51%。投资收益256.93万元,财务费用-19.1万元,毛利率31.53%。
2024年度显示,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非独立董事张亮的薪酬为41.60万元;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蔡红梅的薪酬为44.77万元;副总经理徐剑平的薪酬为62.73万元;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曾毅的薪酬为45.17万元;非独立董事时伟的薪酬为82.18万元;独立董事潘峰、陈鹏、张姝的薪酬均为4.80万元;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陈娟的薪酬为21.08万元;非职工代表监事徐建东的薪酬为15.34万元;职工代表监事余清的薪酬为13.19万元;财务负责人章烨军的薪酬为48.82万元。
截至7月7日收盘,华铭智能(已停牌)的股价12.28元/股,总市值22.25亿元。(《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