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钛媒体
7月7日起,沪深北三大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开始实施,未来将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监控,强化高频交易监管。交易所方面表示,后续将在证监会指导下,结合市场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完善程序化交易相关监管安排,形成系统性、可操作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以往,部分机构利用技术优势高频挂单、撤单,制造虚假流动性诱导投资者跟风。在“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 这一国情下,《实施细则》通过加强监测监控和监管,约束其过度优势,减少因信息和技术差距导致的不公平交易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交易,利用技术优势和复杂算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大量交易指令的发送和撤销,从而获取微小价格差,加剧了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明确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如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等,并对高频交易设定认定标准和差异化监管安排,有助于规范交易行为,防止干扰市场交易秩序,维护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业内人士指出。
明确四类异常交易行为、高频交易认定标准
《实施细则》对证监会《管理规定》中的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以下构成要件:
自2024年4月试运行以来,触发监控指标的主要是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受影响。试运行期间,交易所对相关投资者进行了问询和合规教育,交易合规性明显提升。
《实施细则》明确了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达到300笔以上,或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达到20000笔以上。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在此前答记者问时表示,设置这一标准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并结合了自身监管实践经验。交易所在充分测算评估的基础上,设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有利于聚焦重点群体,集中监管资源,切实发挥监管实效。
《实施细则》同时明确,程序化交易监管对沪股通投资者总体实行与内资一致的监管标准。如沪股通投资者发生《实施细则》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的,沪深交易所将根据监管合作安排,对投资者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同时,兼顾内地与香港市场的实际差异,作出适应性安排。
为后续的“慢牛”行情提供持续性支撑
新规借鉴了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在制定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和监管措施时,充分考虑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国情,体现了监管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未来,沪深北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和监管实践,适时调整高频交易标准,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如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采取不同的报告要求和收费标准。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动态调整和差异化管理的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认为:此次《实施细则》的落地,正是监管层在权衡利弊后,为促进市场公平稳定发展而做出的重要决策。设置了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等措施,能够有效削弱高频交易的过度优势,降低其对市场的负面影响,让各类投资者能在更为公平的环境中参与交易。有助于减少市场操纵和过度投机行为,增强市场稳定性。
“相信随着相关监管安排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将更好地实现健康稳定运行,并为后续的“慢牛”行情提供持续性的有力支撑。”付一夫表示。(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孙骋,编辑|蔡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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