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家庭暴力 引导补充侦查 沙盘游戏
“我和孩子现在已经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日前,我院对一起家暴案进行回访时,曾遭遇家暴的阿祥(化名)讲述了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
2024年7月,因家庭琐事引发争吵后,阿祥遭到妻子阿珍(化名)和阿珍的父亲老王(化名)共同殴打。阿珍手持板凳、老王手持脸盆砸向阿祥,致使阿祥头部、面部、颈部、前胸及双手、腕部多处挫伤,阿祥因失血过多昏迷。所幸邻居及时发现并报警,阿祥因此住院治疗一个月。经鉴定,阿祥全身共14处轻微伤,面部瘢痕已构成轻伤一级。
公安机关以老王、阿珍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发现,老王和阿珍在到案前删除了手机中所有的微信、短信等电子数据,供述时避重就轻、拒不认罪。且案发时仅有当事三人及阿祥的女儿小媛(化名)在场,导致该案缺少指控犯罪的证据。
在案件研判会上,我和办案组决定从有无既往家暴史、伤口鉴定分析、核实关键证言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案件证据链。
经了解,2019年初,阿祥经人介绍与阿珍短期相处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阿珍脾气比较暴躁,经常对阿祥谩骂、殴打。阿祥回忆,阿珍结婚后像变了一个人,动辄就对他拳脚相加,自己曾多次报警,但报警后又觉得这是家务事,最后都选择了和解。这次他实在是忍无可忍。
经对比,阿祥面部的淤青和身上的陈旧伤痕,与4次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为了完全排除合理怀疑,我院委托法医对阿祥的伤情开展溯源分析,确认其伤处符合塑料及木质钝器同时打击的特征。
同时,我院联合公安机关,邀请专业心理老师以沙盘游戏方式还原案发过程,复核并固定了小媛“妈妈和外公打爸爸”的关键证言。至此,多名证人证言与警情记录、伤情报告等客观证据互相印证,在案证据足以证实老王及阿珍故意伤害阿祥的犯罪事实。
经我院提起公诉,2024年11月,法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老王、阿珍有期徒刑十个月。我院在办案中依法告知阿祥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月,阿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阿祥获赔2万余元。此后,在多方调解下,阿祥与阿珍解除婚姻关系。
与此同时,我院依托“临时庇护—心理重建—就学保障—家庭关系修复”的全链条保护体系,将目睹家暴的小媛临时安置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由心理咨询师对孩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孩子抚平创伤、走出阴影。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家暴告诫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我院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出台了《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警情强制检索报告机制的实施办法》,共同推进涉家暴警情联动处置工作。
(讲述人: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涛 整理:通讯员王栋 沈晓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