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拒服兵役被重罚!七项惩戒措施全网通报
创始人
2025-07-06 08:57:16
0

据广西桂林灵川融媒体消息,灵川县人武部近日通报一起拒服兵役的典型案例:

周某,男、汉族,2004年10月出生,户籍地广西灵川县大圩镇上桥村人,大学专科毕业班生。2025年2月,经个人自愿报名、乡镇初检、县总检合格、政治考核通过,在入伍前参加了役前教育,并签订了《依法服兵役承诺书》。3月1日被灵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至陆军某部队服役。入伍后,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先后向组织递交3次自愿退兵申请、多次强烈要求离开部队。经部队、县兵役机关和亲属多次劝导,周某仍坚决拒服兵役,部队按照拒服兵役作除名处理。

经研究决定,对周某拒服兵役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一、将周某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委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二、取消周某义务兵优待,按照灵川县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18580元的2倍标准共37160元处以经济处罚,收缴上交县财政,列入征兵经费款项。罚款由大圩镇人民政府3个月内追缴后上交县财政局。拒不执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三、两年内不得为周某办理出国(境)手续,在其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由县公安局实施。

四、两年内不得为周某办理入学、升学手续,由县教育局实施。

五、两年内,各金融机构不得给予周某提供有关信贷服务,由县财政局通报各金融机构实施。

六、两年内不得给予周某办理经商办企业手续,由县市场监管局实施。

七、由县征兵办将周某拒报兵役行为及处罚决定通告至其就读大学、县委宣传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向社会通报,作为拒服兵役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来源:中国军号、灵川融媒体微信公众号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东莞地铁通报乘客携刀具进车厢东... 【#东莞地铁通报乘客携刀具进车厢##东莞地铁一乘客车厢所携刀具系玩具#​​】7月6日,东莞轨道交通官...
最新或2023(历届)渭南市小... 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渭南幼升小入学注意...
最新或2023(历届)最新乐山... 公办:实验小学,柏杨小学,徐家扁小学新建小学,乐师附小。私立:外国语学校,艺术实验学校,博睿特学校
最新或2023(历届)延安市小... 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延安幼升小入学注意...
最新或2023(历届)最新内江... 1.隆昌县界市镇中心小学2.永福中心校3.团结小学干洗部4.隆昌县金鹅镇顺河街居委会5.内江市东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