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洁婷 通讯员王丽萍 张璐)在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办公室里,副主任陈志鋆正伏案对照《销假类案件自查表》(注:销假类案件指销售假冒品牌产品犯罪类案件)逐项勾选,“查扣部分——重点检查查扣的涉案物品外观样式、种类数量以及查扣程序;销售部分——重点检查销售假冒商品的手法途径、种类数量以及销售数据的记载形式、调取程序……”全部打钩后,陈志鋆松了一口气,对案件承办检察官说,“可以‘出厂’了。”
《销假类案件自查表》是黄浦区检察院开展“每案必检”创新探索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该院形成了一套“全、简、效”的案件检查特色体系,通过承办人自查、部门检查两种方式实现检查主体全覆盖,并根据业务类别和案件类型,将部门检查细分为常规审核、交叉检查、专项抽查,分别对应“三级审批”案件、检察官自行决定案件、一类案件。同时,在细化条线通用标准和特定类型化标准的基础上,明确不增加原有办案流程、不增加过多负担,以表格清单形式对实体类、程序类、效果类等打钩销项开展案件“质检”,保证案件质量检查不走过场、标准不降格。该院还创设了检察业务问题闭环处置机制,针对案件质量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通过全环节问题入库、分类别问题处置、闭环式跟踪问效,确保案件质量检查体现实用、实效。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类案件在基层检察院受理量较大,检察官都希望有一份自检清单,帮助大家快速有效核查此类案件中程序瑕疵和实体认定存在的问题,确保案件质量。”该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潘筠在回忆今年2月设计《销假类案件自查表》的初衷时提到。现如今,经过4个多月的运行及优化,这份《销假类案件自查表》以及其他7类罪名的类案自查表,被上海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吸收参考,作为全市线上检查标准表,嵌入上海市检察机关全流程全息在线办案总门户的个案全景地图功能。至此,上海市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案件承办人都可以借助该系统根据案由自动判断并推送的检查提示点,进行快速有效的“每案必检”。
“个案全景地图的点亮,使案件自查的落实由软约束变为硬要求。”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璐介绍,通过个案全景地图功能,将案件质量自查作为案件审结的规定动作,从检查时间、内容、结果处理等方面提供流程规范,有效避免了线下繁忙工作造成的检查遗漏和迟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