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据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网络新闻管理中心消息
姑苏区人武部
近日通报一起
拒服兵役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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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男,大专学历,姑苏区虎丘街道人,在姑苏区2024年下半年征兵中,自愿报名应征入伍,被依法确定为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双合格后,姑苏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2024年9月1日批准其入伍。但当事人入伍后以各种理由多次提出离队申请,拒绝依法服兵役,后经部队、兵役机关及家庭三方反复教育无效,于2024年11月被所在部队作除名处理,在全区适龄青年中和部队造成了较坏影响。
经研究决定,对宋某作出如下处罚:
处以姑苏区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共计人民币74692元;
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
取消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
同时为严肃法纪、警示他人,其拒服兵役的行为及惩处结果将向社会通报,当事人居民户口簿本人“兵役状况”一栏将被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