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泰安日报)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加力扩围实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花生摘果机等12个农机报废机具种类纳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我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种类达到27个。
今年以来,国家、省有关部门相继印发文件,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我市根据要求,在以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机报废补贴范围,提高部分机具的补贴标准,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了《通知》。
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我市在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犁、深松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粮食)烘干机15个农业机械报废机具种类的基础上,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色选机、磨粉机、田园管理机(微型耕耘机)、打(压)捆机、茶叶揉捻机、大蒜收获机、花生摘果机、农用水泵、薯类收获机、青(黄)饲料收获机12个农业机械报废机具种类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提高报废补贴标准。《通知》指出,报废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报废补贴额的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报废并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在《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泰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字〔2024〕43号)确定的补贴额的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申请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报废补贴要以购置同类新设备为前提。
我市将完善报废补贴流程,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和农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