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泉州发布
泉州万达公馆外墙构件大面积脱落
五年不懈维权 业委会终胜诉
开发商已支付业委会875万余元,另需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我们胜诉了,希望开发商能积极履行法院判决。”近日,泉州万达公馆凉亭内,几位业主的谈话透露出期待。凉亭四周及内部被绿色防护网严密包裹,与其高档小区的定位形成反差。“这是为防止构件坠落伤人。”业主们指着亭内屋顶因构件脱落留下的窟窿解释道。
记者了解到,历经5年艰辛维权,泉州万达公馆业委会(以下简称业委会)针对小区高层外墙GRC(玻璃纤维增强混凝土)构件大面积脱落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的诉讼,近日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中胜诉。
构件大面积脱落
业委会带头维权
泉州万达公馆分为南北两区,共有8栋楼,属于超高层建筑(47层、高度156米),于2013年5月28日正式交房。
但自2016年以来,业主们发现,小区内的建筑如女儿墙、底商外墙、外墙、顶帽等装饰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开裂、脱落、渗水等严重质量问题,并出现剥落材料从高空坠落后砸中车辆的事故安全问题,严重威胁着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例如,2023年6月9日,一业主驾车途经5A栋外围时,车顶被高空坠落的GRC水泥块砸出大坑,车内设备损坏,幸未伤人。
建筑构件脱落,留下一道道“伤痕”。
面对持续恶化的情况,以业委会为核心,曾焕辉、王启生、谢志昂、黄秋阳等众多热心业主及专业人士组成的维权团队站了出来。
业委会介绍,维权之路,可谓荆棘密布:
沟通艰辛。从2017年启动改造申请,到与开发商进行一轮又一轮艰难沟通,再到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递交申请材料,每一步都凝聚着维权团队的心血与汗水,过程充满艰辛却步履不停。
诉诸法律。当沟通和行政途径收效甚微后,业委会于2021年正式提起诉讼。其间,业委会与律师团队整理海量资料,通过发律师函等方式,持续主张权益。
和解波折。2022年3月,经多次协商,业委会与开发商签订《和解协议书》,约定由开发商进行修复。然而,开发商委托的施工单位因资金问题严重拖延,直到2023年5月退场仅完成部分修复。
再诉维权。面对开发商未能全面履行协议和安全义务,业委会于2023年6月底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协议将案件细分为“和解协议内”与“和解协议外”两案,并成功申请查封了泉州浦西万达广场地下室车位166个(每个车位市场评估价值约15万元,总价值约2500万元)作为财产保全,为后续判决执行奠定基础。
开发商须全面整改
并支付875万余元
去年,法院先后对“和解协议内”与“和解协议外”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业委会部分诉求。但业主们认为,未能完全满足他们关于彻底消除所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核心期望。
面对一审判决结果,业委会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补充提交了更具说服力的证据,力陈小区普遍存在的GRC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日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和解协议内”案件维持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支付《和解协议书》约定范围内未修复部分的拆除及修复费用约768万元,并支付自2022年10月13日起的逾期违约金(按年利率5.475%计算)。
对“和解协议外”案件的终审判决基本支持业委会上诉请求,判令开发商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进场,对小区全部八栋楼(南区1#、2#、3#、5#;北区6#、7#、8#、9#)的天台GRC造型(含假门套、浮雕等)、11层以下外立面波浪形GRC、38—41层外立面波浪形GRC、37层以上窗套GRC及浮雕GRC进行全面拆除,并按原设计图纸恢复;对南区1#、2#楼屋面顶帽的所有GRC造型进行拆除,并将所有八栋楼的屋面顶帽按原设计图纸恢复;对小区四个大门、四尊雕像、三个凉亭的GRC造型进行拆除,并按原设计图纸恢复。
今年5月27日,开发商向业委会支付了“和解协议内”案件的款项共计8759685.67元(含本金及违约金)。
五方责任+双预案
破解执行难消隐患
终审胜诉是维权路上的重要里程碑,但并非终点。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执行,是全体业主面临的新课题。为此,业委会迅速行动,于6月20日晚上组织热心业主专家、律师团队召开“GRC建筑质量诉讼案件执行与整改方案汇报会”。会议历时3个小时,大家各抒己见展开讨论,形成较为清晰的思路。
首先,对于和解协议内的工程修复,业委会制定了详细的《泉州万达公馆GRC安全隐患改造说明》及配套工程图纸,涵盖隐患点、改造方案(优化后)、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安全防护、业主配合等七大关键环节,为施工提供详尽指引。业委会强调,必须明确工程建设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杜绝责任真空,同时建立“谁施工、谁监理、谁验收”的可追溯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底线贯穿始终。此外,对于隐患问题,需科学分类问题,厘清资金流向,系统化推进修复工作,做到问题一个个分类,隐患一个个消除。和解协议外的执行问题,显然更加棘手。
对此,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双管齐下(双预案)抓落实、保安全。
第一“管”,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律师团队将持续督促并紧密跟踪开发商履行判决义务。他们梳理了第三方评估修复费用,同时根据预设的开发商可能拒绝、拖延、不完全履行或转移财产等情形,制定了周密的强制执行应对预案,确保法律权威。
第二“管”,保障业主生命安全。鉴于泉州台风季临近,GRC构件随时可能坠落酿成惨剧,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组织专业力量,在法院给开发商的30天维修期限届满之前,先对危急部分进行拆除,消除致命威胁,保障业主生命安全。对此,物业经理黄奇当场表态,将利用无人机及人力全面监测小区GRC隐患点,并对危急部分先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此外,律师团队考虑到执行难、周期长等因素,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启动公维金应急程序,建议可启用公维金对和解协议外的维修部分先行修复,而后凭维修费用票据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开发商支付已支出的公维金。
经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在法院给开发商的30天维修期限届满之前,暂实施上述“双预案”破解和解协议外的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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