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热播剧《以法之名》中,检察机关对张文菁的笔迹鉴定帮她洗清了冤屈;与乔振兴之死有关的鱼缸水样也被送回检察机关做鉴定。证据是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现实中,司法机关能够完成哪些司法鉴定呢?
7月3日上午,检察日报“法治中国行 高质效办案在基层”采访团一行来到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这里负责为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及检察侦查提供技术支持,下设实验室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电子物证、文痕检验、司法会计以及公益诉讼快检等六个实验室。类似电视剧中“张文菁的笔迹”会被送到文痕检验实验室,他们可以就涉案笔迹、印章、指纹等证据材料开展检验鉴定,并对侦查机关移送的相关鉴定书开展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
《以法之名》中,省院指导组提出对乔振兴进行二次尸检,类似这样的鉴定则由法医病理实验室负责,他们可以开展包含尸体解剖、组织病理学检验、硅藻检验等涉及到死亡原因的鉴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尸体检验鉴定书等进行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
“证据是司法工作的核心要素,是认定事实、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础。我们秉承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的理念,努力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都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说。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