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三门峡发布
双随机、一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三门峡市消防救援局现将2025年6月份检查结果及2025年7月份抽查单位名录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6月份抽查结果
7月份抽查单位列表
抽查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月31日
抽查方式
由所属地消防部门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规定,将对单位下列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除检查上述内容外,还应当检查: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来源:三门峡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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