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阳光诺和(688621)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相关材料,涉及一宗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已在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现阶段处于一审立案阶段,公司为被告,原告请求判令公司支付暂定金额2000万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根据公告,原告与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规定,若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研发费用的50%,则应将生产批件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然而,原告认为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转移和生产安排,因此提起诉讼。
公司对原告的主张不予认可,并表示将积极应诉,包括可能采取反诉措施。由于案件尚未开庭,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当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未来损益的影响。
2025年一季度,阳光诺和实现收入2.31亿元,归母净利润29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