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张海莺
日前,在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开幕式上发布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可再生能源合作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23.1亿千瓦,是成立之初的14.5倍,约占全球50%。
《报告》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编制,共计4个章节,围绕上合组织基本概况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成果,以及区域合作机遇与展望进行阐述。
日前,记者采访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李昇,请他详解《报告》里面的“干货”。
本报记者:《报告》的编写背景是什么?
李昇:近年来,上合组织国家日益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绿色能源稳步增长,能源转型步伐不断加快。2025年,正值中国接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上合组织可持续发展年”这一主题体现了中国与其他上合组织国家对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在此背景下,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编制了《报告》,展示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合作丰硕成果,阐述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具备的优势,展望合作的美好前景。
本报记者:近年来,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怎样?
李昇:上合组织成立于2001年。经过24年发展,上合组织已从6个成员扩大为26个国家的“上合大家庭”,构建起全球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区域合作组织。
在绿色转型战略引领下,上合组织区域间可再生能源合作空间不断释放。我们的研究显示,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区域间合作呈现可再生能源项目规模化发展、区域能源互联互通持续加强、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调发展相关合作不断深入、产业链属地化合作不断深化、可再生能源技术转移和经验分享加速推进等特点。
从数据上看:一是上合组织为全球贡献了一半的可再生能源装机。截至2024年底,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23.1亿千瓦,是成立之初的14.5倍,约占全球50%。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为6.3亿千瓦、5.9亿千瓦和10.3亿千瓦,分别占全球的43.9%、52.2%和55.3%。
二是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增长势头强劲。自成立以来,发电装机从1.6亿千瓦增长至23.1亿千瓦,年均增长率达12.3%。2024年,上合组织国家新增装机4.2亿千瓦,约占全球新增装机的72%,其中,中国贡献了超3.7亿千瓦。
总而言之,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上合组织国家绿色能源稳步增长,转型步伐不断加快,区域间可再生能源合作前景广阔,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本报记者:中国和上合组织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合作情况如何?
李昇:近年来,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合作发展势头强劲,有力推动了上合组织国家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合作项目装机已达9630万千瓦。
中国出口至上合组织国家风电、光伏设备规模不断扩大。其中,中国光伏组件对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等国家的出口增长势头迅猛,而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则跻身中国风机出口量前五的国家行列。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上合组织国家已推动建成了一批经济效益好、综合效益优、可推广性强的合作项目。例如乌兹别克斯坦1吉瓦光伏项目、乌兹别克斯坦纳曼干州波普斯基区500兆瓦光伏项目、柬埔寨400兆瓦桑河二级水电项目、阿联酋117.5兆瓦风电示范项目、尼泊尔456兆瓦上塔马克西水电项目、沙特阿拉伯比沙500兆瓦/2000兆瓦时储能项目等,这些项目已成为当地的绿色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