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东发布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支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系列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刚才发布人介绍,山东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文艺创新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我了解到,山东近期新修订了《关于支持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十项措施》,能否介绍一下相关具体部署?
程守田:下面介绍一下山东省支持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十项措施有关情况。
为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品,2022年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支持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十项措施》,政策实施3年来,累计拨付文艺精品奖补资金5441万元,有效激励和推动了山东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主题文艺创作生产奖励扶持力度,省委宣传部结合当前文艺发展形势,对原奖励扶持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加注重“聚焦精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奖补资金整体规模明显增加,加强了对重点作品的孵化扶持,以及对网络文艺作品的奖励扶持。有关政策如下:
一是对列入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等中央和国家规划重大工程,或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主题指定创作生产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每部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扶持。
二是每年统筹1000万元资金,支持文艺精品创作传播孵化,对好题材、好故事、好剧本等“好苗子”创作项目,按照规模大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资金孵化扶持。
三是对荣获“五个一工程”奖的优秀作品给予最高5倍奖金奖励,其中独立申报的按所获奖金1:5奖励,两家、三家、四家联合申报的分别按所获奖金1:4、1:3、1:2奖励;荣获其他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的优秀作品,按所获奖金1:2奖励。
四是对在山东立项(或合同约定可享受该项政策)的电影,票房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票房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票房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在院线发行的网络电影奖励标准参照执行。
五是对在山东立项出品(或合同约定可享受该项政策)的电视剧等,在央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纪录片、专题片每集奖励30万元,短剧每集奖励5万元。对在央视电视剧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每集奖励10万元,短剧每集奖励3万元。对在央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动画片每集奖励3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奖励标准参照执行。
六是对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首页首屏重点推荐播出,在鲁机构自制成本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网络剧(电视剧),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在鲁机构自制成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影(电影),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在鲁机构自制成本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微短剧,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此外,对在《人民文学》等期刊头条刊发或入选中国作协“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等重点项目的文学作品,视情给予1-10万元奖励;对在中国之声频率首播的广播剧,每集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参加中央有关文艺活动的舞台艺术作品,每部给予10万元奖励。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的重要引擎。请问,山东在科技创新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刘峰: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突飞猛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成为新时期文化发展的重要特征。省科技厅深入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有效机制,用先进技术赋能先进文化,加快培育发展文化产业新质生产力,切实把文化和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一是着力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塑优产业核心竞争力。聚焦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人工智能、高清显示、文旅资源数字孪生等方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先后组织实施“虚拟现实”等12项省级科技项目,支持经费超4.8亿元,取得显著成效。如,歌尔自主创新突破了高性能折叠光路显示模组,虚拟现实整机年产能240万台,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一,可有效支撑沉浸式文博场馆等建设发展,带动企业新增产值20亿元。
二是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塑强发展核心动能。全省拥有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40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余家;支持文化领域企业建设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3家,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创新平台7家,依托各类平台集聚文化产业创新人才1100余人。其中,支持青岛西发广电传媒有限公司等建设5G高新视频创新创业共同体,集聚企业70余家、高层次创新人才104名,引入3支基金总规模达66.8亿元,投资企业估值超100亿元。
三是着力强化高能级平台建设,加快提升发展能级。推动显示芯片等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发展,重组建设山东省新型智慧媒体、山东省数字与数据融合出版传媒等重点实验室,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硬支撑”。海信依托高能级平台,全球独创光谱选择反射层设计和大尺寸制备技术,自主研制出具有行业最高光效的新一代抗光膜片,打破国外厂商在抗光膜片资源的垄断,实现100寸屏幕产品的产业化。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抓好《行动计划》贯彻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努力将山东建设成为全国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高地。
一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方向加大攻关力度,持续为文化产业数智化发展提供高水平科技供给,加快形成一批原创性、引领性创新成果,努力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是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加快构建文化领域科技型企业矩阵,支持文化领域企业牵头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建设重大创新平台等,让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
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山东科技大市场”资源汇聚作用,引导文化领域科技成果进入山东科技大市场交易,积极为优秀成果找场景、找市场,推动技术优势向市场优势、产业优势转变,塑优培强文化科技产业。
经济日报记者:
智慧文旅产业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的重要内容。请问,在推动智慧文旅产业发展方面,山东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提升游客体验和产业竞争力?
王炳春:智慧文旅产业是文化科技创新中极具潜力的领域。为推动智慧文旅产业发展,提升游客体验与产业竞争力,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从三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夯实智慧文旅基础。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数字化与智慧场馆建设。优化升级“山东公共文化云”平台,打通省市县三级文化资源壁垒,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完善“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以及图书馆资源共享平台、博物馆数字平台、艺术工作平台、珍贵古籍智慧平台、非遗数字管理平台等,强化互联互通。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的公共文化旅游数字服务体系。
(二)培育新场景、新业态。应用虚拟现实、全息投影、AI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重点支持烟台崆峒胜境、青州市博物馆XR数字体验空间、泰安石敢当文化园《泰岳伏魔录》、墨子鲁班古代科技文化展览馆、歌尔元宇宙等标杆项目。探索沉浸式体验、数字演艺、低空文旅等新业态。以泰山、崂山等景区为试点,创新开展无人机编队表演、低空观光航线等项目,构建“空中+地面”的立体化旅游体验,满足游客个性化、差异化文旅消费需求。
(三)深入推进齐鲁文化基因解码利用工程。前期,省文旅厅选取省文化馆等11家单位为试点,有序开展前期工作。以点带面,构建齐鲁文化基因数据库,有序开展“文化基因”的数字化、版权化、商标化,推动齐鲁文化资源的资产化、价值化,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开。一是全面推广基因标注标准与相关规范,并根据各地特色动态扩充内容,构建全域覆盖的数据体系。二是深度挖掘地域文化资源,全面梳理儒家、黄河、运河、海洋等文化脉络,形成省市县三级文化基因资源清单。三是推动解码成果与文旅产业、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开发沉浸式文旅项目、数字演艺、数字藏品等数字化产品,通过版权交易、授权合作等模式,实现文化资源价值转化。
通过以上措施,相信山东智慧文旅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体验,提升山东文旅产业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