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中医药网
本报讯(记者秦宇龙)日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重点支持中药产业发展,鼓励中药创新药自主研发,对中药创新药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贴。
《若干措施》提出,合作区支持中药研发。对获得临床批件、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中药创新药,每个品种按上述阶段最高分别补贴1100万元、1400万元、2600万元、4000万元。对突破性治疗药物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中药创新药,一次性给予1500万元奖励。
根据《若干措施》,合作区支持研究制定新的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标准及炮制规范,对获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收载的中药标准,每个品种给予研究机构12万元奖励,而被国家标准新收载的中药标准,给予研究机构的奖励可达每个品种120万元。
为鼓励横琴研发中药产品到澳门注册,《若干措施》明确,对在合作区研发,并且通过与合作区企业具有关联关系的澳门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药物监督管理局发出的临床试验预先许可或者注册证明书的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根据研发进度和实际投入研发费用,可按上述补贴或者奖励标准的12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