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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各地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1.重庆市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重庆市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上限:30318元
下限:2330元
(注:缴存下限不得低于重庆人社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重庆市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2330元)
2.安徽省
7月1日,安徽省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
上限为30540元,最高月缴存额为3664元;
下限为2060元。
3.河北雄安新区
7月1日,河北雄安新区住房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
上限为29833元
下限为2200元。
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执行北京市标准(待北京市公布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后再调整),下限执行雄安新区标准。
4.青海省西宁市
近期,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
上限为30534元,即最高月缴存额为7328元;
下限为2080元,即最低月缴存额为208元。
5.山西省太原市
7月1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上限为28251元;
下限为:2150元(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2050元(阳曲县);1950元(娄烦县)。
6.新疆乌鲁木齐市
通知中明确了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上限为33480元,单位和个人最高月缴存额为8036元;
下限为2070元,单位和个人最低月缴存额为208元。
7.新疆阿勒泰地区
6月30日新疆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上限为27994元,职工单位和个人合计月最高缴存额为6718元;
下限为1750元,职工单位和个人合计月最低缴存额为176元。
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7月1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
上限为29721元;
下限为2270元(呼和浩特市四区、和林格尔县);2200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9.上海市
扩展
6月30日,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温馨提示》。
提示中明确:
7月1日起至2025年度缴存基数上限公布前,缴存基数上限按2024年度上限(36921元)执行。2025年度缴基数存下限为2690元。
2025年度缴存基数上限公布后,按公布的上限执行。
同时,对完成2025年度基数调整且填报的缴费工资大于36921元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2025年度上限自动为其重新核定基数,变更月缴存额,并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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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各地社保基数上下限更新
1.内蒙古呼和浩特
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业务年度 (2025年7月—2026年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通知中明确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其中:下限为6543元(8179元的80%);
上限为24537元(8179元的300%)。
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5日完成2025业务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申报工作,并在7月25日前完成费款所属期为2025年7月的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照护保险费,应于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费款所属期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的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
2.内蒙古呼伦贝尔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业务年度(2025年7月—2026年6月)呼伦贝尔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通知中明确2025年7月至2026年间6月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其中:
上限为24537元;
下限为6543元。
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5日完成2025业务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申报工作,并在7月25日前完成费款所属期为2025年7月的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
3.河北张家口
6月26日,张家口医保局、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调整张家口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通知》中明确:
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平均人数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平均人数,测算2024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060元。
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此标准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也按此标准确定个人缴费基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本次调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25年7月起至下一年度6月止。
4.河北石家庄
6月30日,石家庄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及缴费基数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暂不调整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通知》中明确:
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继续按照6.5%执行(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暂不调整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仍按照2021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71463 元执行。
5.四川眉山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7月—2026 年 6 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2025年7月至2026年间6月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其中:我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511元/月。
不缴纳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缴费金额为 360.88元/月;不缴纳生育保险的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 4%,缴费金额为180.44元/月。
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8%,缴费金额为396.97元/月;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8%,缴费金额为216.53元/月。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缴费比例为8.8%,缴费金额为396.97元/月。
6.广东佛山
7月1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2025社保年度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2025年7月至2026年间6月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其中: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959元;
下限维持2080元不变。
来源:中国会计报、各地税务局、人力葵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