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2025年省级总部企业储备培育工作开启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刘泰山) 7月3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2025年省级总部企业储备培育工作已正式开启,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截止。
据悉,总部企业是指在四川省登记注册并履行纳税、纳统、结算等职能,以投资或者授权管理形式开展跨省经营,发展达到较大规模、承担总部功能、具备行业影响、作出财税贡献的法人企业。根据企业或分支机构的发展规模、实际控制权归属和承担功能,划分为全能型总部、职能型总部、成长型总部三类。
申报总部企业应具备相关条件,如开展实质性经营: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统计关系、主要经营场所均在四川省,持续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不低于1年,在四川年纳税额(含分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不低于1000万元。根据要求,申报企业如满足最新公布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总部或其二级及以上子公司、在境内A股或香港H股首发上市融资的公司企业总部等条件可优先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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