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10日。
近年来,北京市部分职业化的个人“二房东”承租大量住房后从事转租活动,存在发布虚假房源、克扣押金租金等侵害市民合法权益的情形,由于相关主体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通知》拟明确个人在本市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向住建(房管)部门备案,同时细化了具体的转租套(间)数计算认定标准及从事住宿、民宿等经营活动的例外情形。
在监管机制方面,《通知》拟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内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辖区内个人违规开展转租住房活动的,及时将线索及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上传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等相关区级部门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
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加强信息审查。《通知》拟规定对个人信息发布人或居间服务委托人为转租人的,累计发布或委托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信息在10套(间)以下(不含)时,应在房源展示页面或居间服务合同显示“转租”相关字样;累计发布或委托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信息达到10套(间)时,不得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
文/本报记者 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