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江阴消保委
今年6月,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接到消费者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消费者称在申港某饭店用餐结账时,发现账单中包含餐具及纸巾收费项目,但餐具与纸巾上均未标明价格。消费者认为,商家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收取费用,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投诉,要求退还相关费用,并希望对商家开展普法宣传。
接到投诉后,分会工作人员迅速前往涉事饭店核查。经调查发现,餐桌上摆放的餐具均已拆封,未标明收费价格;虽在仓库中未拆封的餐具标注了每套2元,但餐巾纸盒同样未标注价格。分会工作人员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向商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经沟通,商家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后续将以未拆封形式摆放餐具,并在餐巾纸盒上加印收费价格,同时向该消费者退款道歉。经回访,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接受。
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本案中商家未对餐具、纸巾收费项目进行明示,就不得收取该费用。
【消费提示】
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餐饮企业务必在消费者就餐前,清晰告知各项收费项目。若提供的餐具和纸巾需收费,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餐具包装、餐巾纸盒上进行公示标注,杜绝未公示收费的情况发生。消费者若遇到未被告知却被收费的情形,可当场拒绝付款;也可留存未公示标注的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