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开封发布
近日,黄先生通过留言方式
向市长专线咨询,
在开封购房是否可以办理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接到咨询后,市长专线转交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接件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黄先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日期满6个月,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
申请人须在开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且商业贷款结清时间距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申请人夫妻双方从未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有过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近两年无连续3期、累计6期的逾期现象,无呆账现象;
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申请人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办不动产权证;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目前
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两种贷款方式
先还后贷
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并且在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该中心审批同意,办理商业银行贷款的提前结清手续。
以贷冲贷
符合“商转公”“以贷冲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则无须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后,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开封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魏海洋
值班编委:戴晓翔
审核:刘陆军
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