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韩瑜超
通 讯 员 孙依倍 张天翼
本报讯 “有人对着钢瓶猛吸,吸完像喝醉了一样站不稳!”日前,嘉兴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禁毒大队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当禁毒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吸食者多为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经鉴定,这些人吸食的是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
“当时心情不好,听说吸这个能解压,结果吸多了恶心呕吐、手脚发麻,整天焦虑抑郁,记忆力也越来越差。”据夏某(化名)说,他在不久前接触到“笑气”,吸食一个月左右时开始出现副作用,但身体已经对此产生了依赖性。根据吸食者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查明了“笑气”的来源,并锁定了人在嘉善的卖家张某、徐某等4人。
“3个月净赚15万元,没抵住诱惑。”据张某等人交代,他们发现贩卖“笑气”利润巨大,于是从去年年底起,4人便商量合伙出资一起贩卖“笑气”。从进货、运输、推销到送货,几个人有着明确分工。同时,在高利润驱使下,给购买者送货上门成为他们的“标配服务”。张某说,他们明知购买者都是买来吸食滥用,这样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但在巨大利润面前,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
“我们在抓捕张某等人的现场查获了200余瓶‘笑气’,这个量已经很庞大了,没想到其上游处的囤货量更为震惊。”禁毒民警告诉记者。
为了摧毁源头,嘉善警方联合外地警方对上游卖家王某等人进行统一收网,一举捣毁了生产、灌装、储存“笑气”的窝点,并查获成品“笑气”4000余箱共16000余瓶、散装“笑气”3000余瓶。目前,张某及其上游卖家王某等22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外,警方还对吸食“笑气”的人员进行训诫,并与其本人和家属签订了《自觉抵制吸食“笑气”承诺书》,希望在自我约束和家人监督下改过自新。据了解,今年以来,嘉善警方已对34人进行涉毒刑事打处,训诫滥用“笑气”人员187人,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处态势。
警方提醒,高浓度“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非法经营“笑气”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属于犯罪行为。而私自滥用吸食“笑气”属于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此外,私自滥用吸食“笑气”潜藏着巨大风险,临床研究表明,长期吸食“笑气”会造成慢性中毒和不可逆的神经系统损伤,导致谵妄、神志错乱、视听功能障碍、肌肉收缩能力降低等一系列伤害,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躯体瘫痪,甚至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