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5-080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22.36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18.10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18.40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及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虽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但公司目前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公司及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案件所处的阶段分别为审结阶段、审结已执行阶段、审结未执行阶段、审结未执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诉讼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8,699,416.69元及诉讼费、保全费等。公司及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金额8,728,647.8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烟台玖柒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柒公司)作为原告向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告山东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归源)、公司提起诉讼。
二、案件当事人、请求、事实及理由、进展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玖柒公司
被告:山东归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玖柒公司与被告山东归源于2021年10月15日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2、判决被告山东归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699,435.03元;
3、判决被告山东归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
4、判决被告山东归源、公司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原告支付未付工程款的资金占用利息(截至2024年8月4日,暂计303,178.98元);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山东归源、公司承担。
(三)事实及理由
2021年10月,原告玖柒公司与被告山东归源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山东归源的微生物发酵法年产1,000吨有机酸暨研发中试基地项目由玖柒公司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原基础破除、厂房建设、设备采购、根据设计图纸设备安装及竣工验收等。原告按照山东归源要求履行了平整场地、基础施工、基础回填(包括车间基础和设备基础)。该合同签署后,玖柒公司先完成了其中的设备基础部分和车间基础部分,山东归源确认了设备基础部分和车间基础部分的工程款的总价分别为1,390,232.32元和3,309,188.28元。除已支付的部分工程款外,截至玖柒公司起诉时,被告尚欠已完工工程款3,699,435.03元未付。
2022年6月15日,被告山东归源与被告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由山东归源将其经营权、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包括业务的生产、销售、财务、人员等,委托期限为3年。在受托期间,被告山东归源、公司故意拖延《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履行,拖欠玖柒公司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被告山东归源、公司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该合同,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该合同应予解除,并赔偿给玖柒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目前尚未开庭。
三、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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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披露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债务及经营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22.36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18.10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18.40亿元,除子公司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及恒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虽中科新材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但公司目前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二)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